

日前,學校出臺了《304永利集團有限公司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管理與獎勵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對創新創業競賽的獎勵對象、獎勵范圍、獎勵標準和管理辦法作出了具體規定。
《辦法》明確了獎勵對象為代表304永利集團有限公司、參與納入本辦法名單的創新創業競賽項目、并獲得競賽獎項的具有我校學籍的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和畢業生及其指導教師。在獎勵標準及條件方面,將根據獲獎等級對獲獎學生在研究生推免、碩博連讀、學分認定、獎優評定、“創新創業之星”評選等方面給予傾斜,對獲獎團隊給予5000-50000元不等的獎金獎勵,獲得國家級一類競賽一等獎項目還可以直接申報學校重大貢獻獎。
《辦法》要求各學院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學院競賽組織、支持和激勵機制,加強備賽過程管理。要將教師參與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指導作為職稱評定、教學工作量認定、績效考核等的重要參考,完善包括研究生推免、碩博連讀、學分認定、獎優評定等在內的參賽學生評價體系。《辦法》同時對競賽管理和申報流程作出了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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